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论坛 >休闲灌水>【相视而笑】论坛版规(试行)

【图】 【相视而笑】论坛版规(试行)

【图1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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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相 视 而 笑·莫 逆 于 心】

【关于删、锁】

1 ゅ、水贴(如:少于30字、纯数字、字母、符号、链接、表情、毫无意义等)
2 ゅ、禁止任何买卖交易(不论任何形式交易帖),一贴多发
3 ゅ、宣传外网、色.网等不良网站宣传
4 ゅ、本论坛禁止发非健康、带有挑衅性、侮辱、谩骂、恶意中伤、攻击他人、煽动他人情绪带较强攻击性帖子。
5 ゅ、用户在社区玩耍时不得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社区的各项规定。

PS:违反以上规定,根据情节严重酌情进行删、锁处理。严重违规者上报封号处理(一提醒,二警告,三只有说sorry了)


【加精/置顶】

1 ゅ、优秀话题、优秀美文、具有可读性的文章有机会被加精/置顶分享。
2 ゅ、对于团队(包括其他团队)招聘、宣传帖视情况给予友情置顶,具体天数根据情况而定。
3 ゅ、常驻帖盖楼满500可联系管理员加精。

  ゛ʚ.青衫薄 淸๓ 2015-07-18 21:58:5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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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 楼. 怎么应聘版主 。・南木有乔(2015-09-14 17:43:51)
2 楼. 那我只能做板凳了 ❥   炜炜゜(2015-08-11 21:00:07)
1 楼. 沙发我坐了。 ﹏柳叶ゞ(2015-07-18 22:44:24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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